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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对外委托鉴定公告

(2021)赣10行赔初12号 2023-02-06 00:00:00.0发布


    原告黎川县泉顺电站诉被告黎川县人民政府水利行政赔偿一案,受本院行政庭委托, 申请人黎川县泉顺电站申请对黎川县泉顺电站设备设施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于2023年2月2日将该评估申请移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进行委托评估。

请具有水电站资产评估资质的鉴定机构于公告之日起自报名截止时间进行备选机构网上报名,司法技术处将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10时30分(周五)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第四调解室采取网上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案一主选鉴定机构两备选鉴定机构。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则该机构即为本案的鉴定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鉴定事项:

1、对黎川县泉顺电站设备设施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二、本次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备该鉴定资质的机构可在对外委托网上办案平台上办理报名手续。有避情形的鉴定机构请自行回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11时30分为网上随机摇号中标公示时间。

三、鉴定费用:根据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协商确定。

四、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司法技术处咨询。

 

联系人:徐敏   0794-8258558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2022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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