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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景德镇市金雕瓷业有限公司的财务等进行会计审计的机构选定公告

(2022)赣02民初153号 发布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经采用线上摇号办法,选定江西中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2022)赣02民初153号其他进行鉴定。

 

注:江西中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案首选鉴定机构,若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鉴定,将启用第二顺序机构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第三顺序机构景德镇景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第四顺序机构抚州博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案委托事项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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