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公告
各鉴定机构:
受本院民事审判庭委托,本院受理的(2023)赣0202技委字第150号,胡红燕与景德镇市壹鑫物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办事处三河村民委员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决定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鉴定进行司法鉴定。现公示鉴定标的:
案号 | (2023)赣0202民初4072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申请鉴定人 | 胡红燕 | ||||
被申请鉴定人 | 景德镇市壹鑫物业有限公司、景德镇市昌江区新枫街道办事处三河村民委员会 | ||||
回避情形 |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 ||||
鉴定对象及内容(名称、数量、地址等) | 对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三河新村香江路1栋6层房屋(墙面、墙体)及房屋内物品(家具、家电、电梯等)造成的损坏、损毁的部分进行财产评估。 | ||||
鉴定目的、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 因被申请方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墙面、墙体)及房屋内物品(家具、家电、电梯等),给申请方造成经济损失暂定20万元,特此申请。 | ||||
鉴定材料 | 笔录、申请书、起诉状、证件材料等 | ||||
资质要求 | 资产评估 | ||||
鉴定基准用时 (自然日) | 视情确定。不能确定的,以参与竞争机构承诺用时的平均值为基准用时。 | ||||
基准鉴定费(含差旅费、出庭费) | 视情确定。不能确定的,以参与竞争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鉴定费。 | ||||
递交参与竞争申请书截止时间 | 2023年8月22日 | 报名方式 | 邮寄《参与竞争申请书》 | ||
备注 | 选择机构采取选1备1的方式。 | ||||
法院名称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
联系人 | 余冬斯 | 联系电话 | 0798-8330136 | ||
地址 |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 ||||
注:鉴定机构应当在《采用竞争方式指定鉴定机构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整填写并提交《参与竞争申请书》。《参与竞争申请书》应当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案件名称及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8月 17日
参与竞争申请书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
XXX公司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赣02技委字第XX号,XXX与XXXXXX纠纷一案XXXXXXXXXXXXX的鉴定业务,我们将严格按照昌江区人民法院《昌江区人民法院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本机构与相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回避事由。如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自愿接受处理。
申请单位 | 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鉴定用时 (自然日) | ||||
鉴定收费报价/元(含差旅费、出庭费) | ||||
鉴定工作预案 | (内容较多可附页) |
XXX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