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人民法院
对外委托公告
案号:(2023)赣1128技委鉴226号
简要案情:2018年8月22日,原告与被告就位于鄱阳县金盘岭镇桂花村委会鱼坟村的鄱阳县映山红页岩砖厂建设“隧道窑一烘一烧3.6米”项目签订《承接新型直行平顶节能隧道窑合同书》,合同固定总价为565万元,原告向五被告提供了《技术方案及报价》。后双方于2019年3月22日又签订了补充协议。按照原告口径现被告共计欠付原告工程尾款以及超出工程量款项共计652805元。
委托鉴定事项:案涉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输送机增加长度、布料机增加长度、厂棚增加面积)进行鉴定以及对增加码坯机下部液压步进机一台予以核实并进行造价评估鉴定。
一:报名条件
具备相关鉴定资质;
鉴定机构所属地为江西省上饶市或南昌市地区;
能按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工作且以往无超期记录。
符合回避情形的鉴定机构自行回避。
鉴定收费结合案件难易程度采取协商收费。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网上摇号开始前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委托采取网上报名,鉴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系统进行报名。
四:摇号及其他说明
我院定于2023年9月26日9:00进行网上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若只有一家鉴定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鉴定机构;
中签机构顺序说明:中签1为首选鉴定机构,中签2为备选鉴定机构;
请报名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网上查看,随机选择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摇号结果通过公示栏进行查询。
请报名鉴定机构注意资质要求,一旦报名本院将视为鉴定机构具备案件要求的资质,若中标后提出无相关资质的,鉴定机构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咨询
联系方式:0793-6205626(毕)
鄱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