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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法院

选定鉴定机构公告

(2023)赣1028民初962号 发布

龚景春诉李霞离婚纠纷一案,原告龚景春申请:对龚景春与李霞共同共有的位于鹤城镇马保局小区2栋2单元701号的房屋及车库价值进行评估鉴定。我处在当事人的监督下,于2024年1月8日上午9时在本院205室,采取公开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了江西中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案鉴定的首选鉴定机构。选定了江西卓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案鉴定的备选鉴定机构。摇号过程可通过江西法院对外委托办案系统查看。如有异议,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樊涛 1807944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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