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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锡道案竞争指定鉴定机构公告

(2023)赣02民初86号 发布

       本院受理的(2024)赣02技委字1号,王锡道诉枣庄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施正伟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根据《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已确定江西浩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天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建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纪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西益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为本案鉴定的候选机构。现上述五家鉴定机构书面表示放弃接受该案鉴定委托。经评审小组决定,当确定的机构出现回避或其它事由不能胜任委托时,由轮候的机构按得分从高至低顺序接任,决定由江西展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任本案鉴定。

二0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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