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司法委托鉴定公告
上诉人王玲与被上诉人王三毛离婚纠纷一案,受本院民一庭委托,需对房屋现价值进行评估。
请抚州市、南昌市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入册机构于公告之日起自报名截止时间进行备选机构网上报名,司法技术处将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10时(周三)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第九审判庭采取网上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案一主选鉴定机构两备选鉴定机构。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则该机构即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相关事宜如下:
一、鉴定事项:对坐落抚州市东乡区龙山北路江南星臣7栋2单元905室(原2单元902)的房屋现价值进行评估。
二、本次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抚州、南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入册机构可在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平台上办理报名手续。有回避情形的鉴定机构请自行予以回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为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上午11时为网上随机摇号中标公示时间。
三、鉴定费用:根据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协商确定。
四、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司法技术处咨询。
联系人:蔡长红 0794-8256389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