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司法委托鉴定公告
上诉人周佑满与上诉人抚州市东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受本院民一庭委托, 需对周佑满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的治疗和康复费用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委托鉴定。
请抚州市、南昌市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入册机构于公告之日起自报名截止时间进行备选机构网上报名,司法技术处将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10时(周五)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第九审判庭采取网上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本案一主选鉴定机构两备选鉴定机构。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则该机构即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相关事宜如下:
鉴定事项:对周佑满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的治疗和康复费用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委托鉴定。
二、本次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有法医临床鉴定资质的抚州、南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入册机构可在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平台上办理报名手续。有回避情形的鉴定机构请自行予以回避。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为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11时为网上随机摇号中标公示时间。
三、鉴定费用:根据江西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协商确定。
四、未尽事宜可向本院司法技术处咨询。
联系人:陶建平 0794-8256389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