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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人民法院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公告

(2024)赣1025民破5号 2024-06-14 00:00:00.0发布

本院于202466日裁定受理了邹林生、谢仉才、刘九香、张茶生、唐九龙、曾兴发、黄建荣、杨冬香申请乐安县仙梅养殖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乐安县仙梅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86月8日,登记机关为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200元(认缴情况):王志平认缴额40万元,陈桂金认缴额40万元,王留明认缴额40万元,王光风认缴额40万元,王达观认缴额40万元)。住所地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南村乡山星村,经营范围:组织成员开展猪、牛、羊养殖;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要的养殖生产资料;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者的产品,组织成员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现乐安县仙梅养殖专业合作社状态为未经营、未开业。乐安县仙梅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本院涉及13件执行案件,未履行的债务20.5万余元及利息,另有诉讼费、执行费未缴纳。现未发现乐安县仙梅养殖专业合作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二、报名条件

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抚州辖区在册的管理人。

三、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间内通过“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62010:00止,选定公告时间为:2024614日18:00。

四、管理人的确定

采取随机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按照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所列辖区内管理人名单先采用摇号的方式进行排序并予以公示,再以轮候的方式依次确定破产案件管理人。

 

                                                               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           

 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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