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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人民法院

关于破产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赣1028破申1号 2024-06-27 00:00:00.0发布

本院已依法受理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立案庭于2024年6月27日将该案相关材料移送至本院综合办公室,要求选定破产管理人。

一、基本情况

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5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廖彬,股东为李吉(持股比例100%),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城北大道面包大厦1楼,营业期限自2022年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因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龚腾飞向资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资溪法院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赣1028执316号。经本院强制执行,查明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因无力偿还债务,资溪县水魔方俱乐部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破产申请。

二、报名条件

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在册的管理人。

三、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向本院提交申请报名书(附后)进行报名,邮寄信息: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城北大道中段(泰伯公园对面)资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樊涛18079440778;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日;摇号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10:30;中标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上午11:00。

四、管理人确定

在限定期间内,若有多个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报名,由本院综合办公室依法组织在主审法官、案件当事人及本院督查室工作人员监督下,在江西法院对外委托网上办案系统通过线上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轮候顺序,依照该顺序依次确定本案管理人。若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管理人报名,则该机构为管理人。如有回避情形的管理人请自行予以回避。

五、其他:如有未能说明事项,向本院综合办公室咨询。

樊涛 18079440778  邮箱:46935995@qq.com

 

 

资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选任破产管理人申请报名书

 

资溪县人民法院:

经对照贵院发布的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我单位(申报机构名称)特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及本次破产清算案的选任条件,且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服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经研究,我单位现申请报名参加                                    管理人的选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报名参加